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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谈心谈话制度6篇

时间:2022-08-24 16:05:10 来源:网友投稿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6篇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范文五篇【篇一】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内谈心谈话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6篇

篇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范文五篇 【篇一】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统计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局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机关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

 三、主要内容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四、 方式方法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局领导班子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机关党委、党支部班子之间、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员活动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五、组织实施 1. 确定固定谈话日。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六上午安排党员干部主动找党组书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2.党员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篇二】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

 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 10 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 2 次,每年与分管科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 1 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三】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 在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

 校领导与分管部室支部成员间,在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支部成员与党员间、党员与党员间及领导干部与约其谈心谈话的党员、干部间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谈心谈话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的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2.诚恳原则。彼此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求实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

 4.党性原则。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原则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5.与人为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原则。主谈者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

 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的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式 1.谈话通常以个别谈话为主,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

 2.对涉及共性的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四、谈心谈话时机 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 2 次,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

 1.校委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

 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反映时,

 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 1.校委班子成员和各与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

 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的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毫不隐瞒说明自己的问题,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批评意见。

 3.谈心谈话要 “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

 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5.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

 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篇四】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 2.委室办主任; 3.委室办干部。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主任、副主任之间,委室主任与委室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

 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带头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 1 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主任、副主任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委室主任与委室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四次。

 2.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篇五】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 5 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 1 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

 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五篇 【篇一】

 为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15 号)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范围 (一)校级领导班子 1.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 2.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 3.校长与班子成员之间; 4.班子成员相互之间; 5.党委书记与中层领导干部正职之间; 6.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之间。

 (二)中层领导班子 1.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之间; 2.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 3.中层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

 (三)基层党支部 1.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之间;

 2.党支部党员相互之间。

 二、谈心谈话内容 (一)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在领导班子正职之间、正副职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交心,沟通感情,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二)提醒帮助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

 (三)考核反馈谈话。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帮助被考核人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干部教职工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改正不足,努力进取。

 (四)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或者调整交流时,要肯定工作成绩和贡献,反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和廉政要求,要求干部调整心态、服从调配,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

 (五)日常沟通谈话。定期不定期谈心谈话,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发现有实际困难的党员给予帮助,主动听取党员、干部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方面的谈话。

 三、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1.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2.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研究工作、提醒帮助,一般每月至少 1 次。其他校级领导之间、校级领导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党政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一般一年不少于 1 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一般一年不少于 1 次。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 2 次。

 四、谈心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党员、干部评价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5.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二)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制定谈心谈话工作规划,把谈心谈话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谈心谈话活动与推动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为更好地完成办学治校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严守谈话纪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谈心谈话制度的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谈心谈话的信息和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留痕备查。组织人事部、各二级党组织要对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谈心沟通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篇二】

 为深入了解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关心爱护干部,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为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负责人。

 二、谈心谈话的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内容和重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了解掌握各室的工作和团结协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传达组织决定,反馈群众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希望,听取意见建议,以及组织上认为需要谈话的其它事项。

 在遇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群众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时,要及时开展警示谈话; (二)干部职工之间、室内部及室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时,要及时谈话提醒,化解矛盾,消除隔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并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干部调动、转任、提任、降职、免职、轮岗、退休、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时,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五)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务时,要开展谈心谈话,既做好思想发动,又明确工作职责; (六)干部职工主动要求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时,要及时安排接待,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

 说服、解释、教育、引导等工作。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谈心谈话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组织约谈和集体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干部进行常规性谈心谈话的,一般采用组织约请谈话的形式;在部分干部职务调整,或者了解部分干部共性情况时,一般采用集体谈话的形式;在个别干部职务调整,或者了解个别干部情况以及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时,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

 四、谈心谈话的分工 委局班子成员、县(区)纪委书记,一般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市直单位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副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委局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一般由分管常委(副局长)进行谈心谈话;委局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常委及干部室负责人可根据需要适时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谈话人要以人为本,以关心、爱护、激励干部和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为目标,抱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的态度。谈话前要充分准备,注意掌握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做到以诚相见,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珍惜组织对自

 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对认定存在的不足,要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及时进行整改。

 (三)干部管理室负责谈心谈话的组织协调工作,统一制定《谈心谈话情况记录单》,负责汇总、梳理、分析谈心谈话情况。谈话人要按规定,在谈话结束后填写《谈心谈话情况记录单》。

 (四)对谈话中反映的情况,干部管理室要根据领导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协调相关职能室抓好落实,对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帮助解决。

 (五)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谈话的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如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谈心谈话原则上根据领导分管的工作范围按照分工进行,必要时谈话范围可以交叉或延伸。委局领导每年至少按分工与有关干部谈心谈话一次。平时,应结合工作经常找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干部管理室要经常关心干部职工,多做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干部职工谈心交心。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三】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之家”的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县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科级领导干部及干部教育管理中其他必须谈心谈话的干部。

 二、谈心谈话分工 部长负责与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副部长负责与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科级干部谈话;相关职能组室负责人负责与其他干部谈话。确因工作需要的,不受以上谈话分工限制。

 三、谈心谈话类型 (一)日常沟通谈话。主要与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职务调整谈话。在提拔、重用、交流、免职、降职、退休等职务变动情况发生时,进行谈心谈话。

 (三)专题谈心谈话。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考察考核以及民主生活会等特定事项,进行专题谈心谈话。

 (四)

 提醒诫勉谈话。对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谈心谈话,并提醒和督促干部认识问题、找出原因、切实整改。

 1. 平时考察考核中存在明显不良反应的; 2.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较差的; 3.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明显问题的;

 4. 负面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 6 分以上的; 5. 其他需要组织提醒谈话的情形。

 四、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分为平时预约谈话和定期接待谈话两种方式。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重大决策部署或专题活动等特殊情况可进行集中谈话。

 (一)平时预约谈话。干部个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书面报告或口头交流等形式主动向县委组织部提出谈话预约,由干部组受理预约申请,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预约人,确定具体谈话事宜。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向干部提出谈话预约。特殊情况下可即约即谈。

 (二)定期接待谈话。将每月 20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定为“干部谈心谈话日”,将 3 月、6 月、9 月、12 月的第 1 个工作周(从第 1 个星期一顺延 5 天)定为“干部谈心谈话周”,由干部组提前制定谈话方案,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确定主谈领导以及谈话主题、谈话内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 1 次谈话。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注重谈话质量。谈话前,干部组要根据谈话对象、主题提前做好相关政策和情况准备,并事先报告主谈领导掌握情况,切实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中,要讲究谈话技巧,做好谈话记录,营造轻松融洽的谈话氛围;谈话后,要及时整理谈

 话资料,建立专门档案,定期分析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二)注重成果运用。要通过谈心谈话掌握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平时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了解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精神状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干部在谈心谈话中反映的合理性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认真采纳;在谈心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强督导促其整改,并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注重纪律要求。参与谈话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干部管理的制度规定,树立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良好形象。不得以谈心谈话之名向组织提出违反法纪和政策的不正当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故意泄露与谈话有关的情况。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件或者其他不宜阅看的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六、本制度由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动态,不断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委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对象 (一)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之间。

 (三)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之间。

 (四)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和内容 1.学习谈话。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体会和经验,经常性地进行交流和谈心,以促进思想政治水平的共同提高,加强班子成员的团结。

 2.沟通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者出现一些矛盾的苗头时候,双方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事负责,坦诚相对地进行深入的交心谈话,消除隔阂,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促进工作。

 3.廉政谈话。学习交流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4.工作交流。班子主要领导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前或者在贯彻执行前,和班子的其他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以听取意见、建议,争得相互的支持。班子成员工作领域发生变化,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及时向班子主要领导反映情况,以获得指导和支持。

 5. 思想交流。班子成员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普通党员在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可以和领导班子进行思想交流,以获得帮助、支持和开导,缓解思想上的压力。

 三、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

篇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3、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具体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醒今后加强注意的;

 4、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之外,还要根据廉政责任追究办法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组提前提出拟办意见,由局长审批后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篇四: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部谈心谈话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党组织可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可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处实际,制定离退休工作处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3、党员与党员之间。

 4、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与支部党员之间。

 二、谈话次数 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年与党员谈话谈心不少于 1 次,党员一般每年向党支部汇报1 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谈话内容 1、谈思想。通过思想交流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帮助谈话对象减轻思想包袱或消除失落心理,引导思想偏离的党员进入“正轨”,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服务意识。

 2、谈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和谈话对象就工作开展、团结协作等情况进行交流,对谈话对象在工种中的优异表现加以

 表扬肯定,指出工作不足之处和整改意见,以达到督促党员增强工作和学习能力、提高团队凝聚力的目的,同时征求党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基层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3、谈生活。通过谈话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生活状态,相互交流在生活中感受。发现在生活中的问题积极引导其正视问题、乐观面对、迎难而上,发现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出谋划策帮助坚决困难,使党员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4、谈问题。谈话组织者通过谈话谈心指出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问题,与谈话对象一起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苗头性问题、习惯性错误及时提醒,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5、听建议。谈话组织者通过谈话谈心征求党员的有关意见及对党支部工作的建议。

 四、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

 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五、结果处理 谈话人应按照谈话谈心制度的明确要求与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并做好记录。通过谈话发现的不同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

 1、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相关同志进行了解查证,并及时反馈给谈话对象。

 2、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查证属实后,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做好具体方案和效果反馈记录。

 3、谈话小组负责对谈话对象存在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改正或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情节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支部处理意见。

 六、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增强针对

 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党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为支部党员作出表率。

篇五: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的 实施细则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 “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州纪委和上级检院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县(市)院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检纪为准绳,根据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从日常抓起,严管小事小节,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在院党组领导下,院内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

 (四)严格秩序,强化监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力度。

 二、适用对象 全院所有干警。

 三、组织实施 谈心谈话工作由院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等依规依纪组织实施。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包括:廉政谈话、

 提醒谈话、约谈、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谈心谈话工作,谈话人不得少于 2 人。谈心谈话由专人记录,全程留底留痕,谈话记录要规范、齐全,包括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等),谈话人和记录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谈话的时间、地点、事由和具体内容等。

 (一)根据组织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谈,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视情况陪谈。

 (二)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处室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组副组长、干部处处长视情况陪谈。

 四、谈话种类及工作方式 (一)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方式之一,以廉政教育和廉政自律为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和日常廉政谈话两种形式。任职廉政谈话适用范围为州、县(市)院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日常廉政谈话是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 3 次。建立《廉政谈话登记表》,认真记录,全程留底留痕。

 1.任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

 (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检纪。以党风党纪正面教育为主,以严重违纪违法反面教育为辅;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任职岗位的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明确提出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新任职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 (4)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2.日常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进行,或结合考察考核、基层党组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

 (1)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3)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反“四风”情况;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提醒谈话 党组、纪检组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选举、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和巡视巡察

 等工作中,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对普通性问题可采用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谈话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并将材料装进个人廉政材料。

 (三)约谈 约谈性问责或者警示性谈话,提出问题,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约谈对象为有问题的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约谈具体内容为:一是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不力,致使所属人员出现多发、频发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二是党员干部存在不足的问题。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但情节较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约谈批评教育,问责警示。

 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应当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 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党组和纪检组。院党组和纪检组应当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全程留痕,跟踪督查,倒逼责任落实。

 (四)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问题线索类型,对反应干警问题线索采取的处置方式,是党组织提醒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体现。谈话函询工作主体

 是纪检组和监察处。开展谈话函询的工作方式包括:谈话、书面函询和“谈话+函询”。纪检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拟采用的工作方式,按程序先召开会议,并报纪检组长批准。对需要谈话函询下级院党组负责人的,应先向党组书记报告。谈话过程应当全程留痕,形成工作记录。

 1.谈话 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

 (1)属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难以核实的; (2)属于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3)问题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 (4)经初核失实或未发现违纪问题,但不适合直接了结的; (5)其他需要谈话的。

 谈话结束后,可视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

 2.书面函询 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书面函询。

 (1)问题比较笼统、模糊,但存在可能性的; (2)问题比较具体,但内容存疑的; (3)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 (4)其他需要书面函询的。

 书面函询时,以州纪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组名义发函给被反映

 对象,并报送院党组书记,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

 3.“谈话+函询” 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函询。

 (1)违反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整改纠正的; (2)情节轻微,性质不严重,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 (3)问题具体,但可查行不强的; (4)其他需要函询谈话的。

 谈话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谈话人明确表态是否有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除需转初核或立案的,纪检组将《函询通知书》当面送达被谈话人,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纪检组。

 4.工作要求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 30 个工作日办结,由监察处写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

 (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 (2)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对象予以否认,或者说存在明显问题,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步核实; (4)监察处应当定期梳理受理谈话函询的情况,定期向院党组和州纪委报告,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应当接受监督,并在民主

 生活上或组织生活上作出说明。

 (五)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惩戒性组织处理方式之一。领导干部存在下列轻微违纪问题,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当由集体决策的事项,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3)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 (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 (5)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6)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 (7)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 (8)纪律松弛,监督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 (9)在巡视巡察、经济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 (10)从事有悖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 (11)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 (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

 诫勉谈话由州院党组和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时,由监察处将《诫勉谈话通知书》发函给被谈话对象,并抄送党组书记,被谈话对象作出说明或者检讨,报送纪检组。

 五、纪律要求 (一)提高认识,敢于担当。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严肃,勇于担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发挥谈心谈话制度的警醒教育作用。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职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依规组织,内容真实。按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谈话内容、过程,要有针对性、目的性。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严格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全程留痕,及时存档。对失密者,泄密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配合,坦诚相待。被谈话人在接受组织党内谈话时,要正确对待,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人员,更不能打击报复。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篇六: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话谈心制度,是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 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二、范围对象

 州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州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县局(营销部)负责人、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之间。

 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党员与党员之间。

 三、方式方法 集体提醒。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或普遍性、共有性的问题,可由党组或支部书记利用支部大会、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开展集体谈心,对全体党员进行提醒。

 小型座谈。对涉及部分党员或在部分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可由分管领导或支部指定专人召开小型座谈会,对部分党员及群众开展谈心活动,掌握思想动态,了解真实情况,探索改进措施。

 集体面谈。对有批次的涉及考察、转正、晋级等相关事项的干部员工,可由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或支部书记等组织集体面谈,进行鼓励提醒教育,并提出相关要求和希望。

  单独谈心。领导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团结。

 个别谈话。党员干部或员工出现职务晋升、岗位调整、长期外出、 思想波动、困难及矛盾、群众有不良反映等情况,领导成员或支部要指定专人主动对其进行个别谈话。

 被动访谈。党员个人或群众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找党员领导干部或其他党员谈心。对于党员个人或群众发起的谈心,党员领导干部或有关负责人要热情、耐心,做好交流沟通,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谈心谈话要求 集体提醒、小型座谈、集体面谈等由党组织根据队伍情况灵活安排; 单独谈心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每年至少1次;州局(公司)党组书记每年至少约谈1次县级局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支部,各部门负责人,与党组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1次;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在此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增加谈话频次、扩大谈话范围、提高谈话质量。开展约谈或谈心谈话要做到有思考、

  有准备、有记录,突出针对性,对着问题谈。个别谈话根据党员干部或员工实际情况及时进行。

 谈心活动原则上要求记录。其中,集体提醒内容不需单独记录,只需要在相应支部大会、学习、组织生活会等记录中反映;小型座谈、集体面谈、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活动,由XXX工作科专人记录;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由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记录;有关个别谈话、被动访谈可根据谈话内容重要程度指定专人或协商记录。

 谈心记录要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及时交XXX工作科存档。

 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要突出一个“真” 字,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理解,加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集体谈、个别谈、随机交流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的效果。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谈心谈话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生活会谈心谈话结合起来。

 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五、主要内容 了解和掌握谈话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谈话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征询谈话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其他认为必须谈话谈心的事项。

 六、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话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话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实效原则。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话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六、具体要求 明确谈话对象。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区别不同对象谈。谈话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话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方式:

 记录人:

 谈话人:

 职务(岗位)

  被谈话人:

 职务(岗位)

 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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