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菁选3篇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1 根据住房和城乡*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xx〕14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1
根据住房和城乡*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xx〕14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xx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xx〕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xx〕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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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查看:关于20xx年湖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xx〕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增项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主证考试方能报考。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注册增项证书时再需要提供主证证书原件。
(三)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专业。
(四)考试科目
报考全科级别的考生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2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原“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报名系统中设置级别为“增项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和缴费时间:20xx 年 2月15日—3月15日。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考生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提醒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信息正确后再操作缴费,缴费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采取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缴费。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支付*台已开通他行缴费功能,多种网银均可使用;
4、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登录新疆建设网(.xjjs.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中查询;
5、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xx年5月20日--21日
5月20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20xx年2月9日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2
各市人事局、建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xx]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年11月19—20日进行。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19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分为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两种。其中,参加全部科目(即3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本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各市也可采取现场摄像),填写《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部门和*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处理考生信息(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于年10月17日将《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并通过网络将报考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处理考生信息,制作数据软盘,于年10月17日携带考生报名表、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数据软盘、《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因违纪依据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xx]77号文件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考点设置将根据全省报名情况统筹安排,于11月8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前10天,各市人事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下载数据打印准考证;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各市、各单位须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
六、教材和培训
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遵循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进行,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七、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xx]35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每科75元计算,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余款于年10月17日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八、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防止报错专业。
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xx]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我省是首次考试,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3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不含二建增项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20xx年度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个人承诺栏须签名,“单位意见”一栏须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满2年、满5年或满15年)准确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4)高中(含技校、职高)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第一项第3条),年龄在1976年(含1976年)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上的,须同时提供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以上(截止到20xx年1月)的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
(5)其他审核材料,详见下文及二建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根据省厅终审意见要求:
A. 学历补充材料:20xx年(含20xx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提供者及20xx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包括函授、网络教育、*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验证报告予以认可。
B.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20xx年(含20xx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4年(含1994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2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C. 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非工学类,文学、理学、艺术、行政管理、医学、外语、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学、法律、国际经济贸易、市场营销、国土管理等非本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20xx年(含20xx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1年(含1991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5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D. 其他补充审核资料有:满报考工作年限的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指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中建设行业资料员就是通常的“资料员”,要求建筑行业相关专业背景,专业性强),请准备好供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查判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二建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2.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建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xx年度“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个人承诺栏须签名,“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身份证(或*)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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