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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3篇

时间:2022-08-19 13:05:10 来源:网友投稿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3篇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 财务制度-- 【】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管理辦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财务报告管理,提高财务报告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报告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3篇,供大家参考。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3篇

篇一: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

制度- -

 【】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管理 辦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财务报告管理,提高财务报告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安全、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辦法, 子公司应参照本辦法及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辦法。

 第二条

 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实行统一安排、归口管理、分级負責的原则。

 第三条

 本辦法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编报单位。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务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負責制订财务报告管理辦法;统一对内、对外披露财会信息;对各编报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监督、考评、管理。

 第五条

 各编报单位是公司财务报告的具体操作部门,主要負責本单位财务报告的生成、编制、说明和报送;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财务报告的内容及范围

 第六条

 本辦法所指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管理报表及分析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等;会计管理报表包括管理报表主表、管理报表附表及管理报表附注等;分析说明指对有关会计事项的解釋和业务信息的分析等。

 第七条

 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附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二类是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即损益表和损益明细表等报表;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向各编报单位布置其他会计报表。

  第三章

 财务报告的生成、编制

 第九条

 公司的内部编报单位是财务报告生成的基础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公司会计核算规程》要求,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会计数据。

 第十条

 各编报单位必须严格按内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设专职会计人员負責财会信息的生成、编制。各单位主管领导对其所生成、编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有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

 各编报单位必须在财务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在規定编报的财务报告要求之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编制适用本单位的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按照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对财务报告的要求,组织公司财务报告的汇总编制工作。

  第四章

 财务报告的报送

 第十三条

 各编报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应严格遵循有关报送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报送。

 第十四条

 各编报单位要设专职会计人员負責具体财务报告的组织、报送工作。财务报告编报人员应当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

 各编报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应按有关制度規定格式编报。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稱、联系電話、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份及报送日期,并由编报单位领导、会计主管、复核和会计经办签章。

 第十六条

 各编报单位在组织编报财务报告过程中,不得采取非正当理由拖延或阻碍财务报告的编报。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公司财务部反映,不得拖延或阻碍编报。

 第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的有关内容。要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八条

 未经公司财会部批准的财会信息,各编报单位不得自行对外提供报表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負責定期向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第二十条

 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内容进行批复调整的,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工作联系和負責公司财务报告的调整安排。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内容进行调整,并批复各编报单位具体执行。

  第五章

 财务报告的汇总及分析

 第二十一条

 各编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規定,为公司财务报告的汇总、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和文字資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设立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負責定期对财务报告进行汇总。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定期为公司领导提供财会分析说明,适时为公司内重要决策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第六章

 财务报告的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报告由财务部負責统一对外披露。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外提供公司财务报告。凡属公司财务部报告的一切财会信息,由财务部負責解釋和说明。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报告对内披露的归口管理部门。負責定期为行领导报送财务报告,并負責向公司有关综合业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負責按公司领导要求,不定期地披露各类财会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编报单位可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对单位内部相关业务部门提供财会信息。

 第二十八条

 财务报告在报出和公开之前属于秘密级資料。公司财务部和有关核算单位要按保密規定要求,严格保守秘密。除法律和制度規定外,不得私自向外界和其他部门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报告。如因特殊需要对公司外报送部门披露财务报告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第七章

 财务报告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負責公司的财务报告的汇总分析、组织协调、考评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财务部負責制定公司财务报告的管理制度;負責设计财务报告编报的具体形式;負責组织财务报告的编报安排;負責财务报告的汇总分析;負責对外、对内报送和解釋财务报告内容;負責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报告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财务报告监督和管理部门包括:财务部和各编报单位财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負責公司汇总财务报告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编报单位内部稽核部门負責定期对本单位财务报告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各编报单位财务机构負責本单位财务报告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条

 本辦法由公司财务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条

 本辦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篇二: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

鲲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一、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以提高经济效益、 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 的方针, 勤俭节约、 精打细算、 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降低消耗, 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 公司设财务部, 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 出纳员不得兼管、 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各司其职, 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 算账、 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 内容真实、 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 日清月结、 近期报账。

  五、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 必须坚持原则, 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 必须拒绝付款、 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 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 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 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 不得离职, 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 报表、 账目、 款项、 公章、 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会计凭证和账簿、 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 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 一切会计凭证、 账簿、 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 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 书写必须使用钢笔, 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 公司以单价 2000 元以上、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

  3、 电子设备(如微机、 复印机、 传真机等);

  4、 运输工具;

  5、 其他设备。

  十一、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 房屋及建筑物 35 年;

  2、 机器设备 10 年;

  3、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5 年;

  4、 其他设备 5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 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 购入的固定资产, 以进价加运输、 装卸、 包装、 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 对盘盈、 盘亏、 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 必须严格审查, 按规定经批准后, 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 盘盈的固定资产, 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 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 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 盘亏的固定资产, 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 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 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 其收益转入公积金, 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 出售、 清理、 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 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 现金、 费用管理

  十四、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 资金、 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 防止损失, 杜绝浪费, 良好运用, 提高效益。

  十五、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 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转账套现。

  十六、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 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 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 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 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 不准多笔汇总高收, 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

 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未达收支, 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 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 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 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现金、 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 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 因公出差、 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 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 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 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 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 其余投资、 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 日期、 用途及使用期限、 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 必须有正式发票, 印章齐全, 经手人、 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 未经董事会批准, 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 合作企业)

 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 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 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 所有办公用具、 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 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办公柜、 桌、 椅要

 编号, 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 用具要妥善保管, 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 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如有遗失, 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 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 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 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 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 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 自觉接受上级主管、 财政、 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 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篇三:财务报告管理制度_

名 财务报告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GLZD113 页码 2-1 第一条

 财务报告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文件, 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每年年终公司 按期将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审查账报告一起报董事会。

 第二条

 按公司 的规定, 公司 应上报的年度报表有下列几种:

 资产负 债表、 管理费用 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损益表、 营业费用 表、 投资收益表、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营业外收支情况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应交税金明细表、 存货结存表、 财务状况比率分析表等, 各报表上报前财务部应认真逐级复核, 减少差错, 确保各类报表的正确性。

 第三条

 综合反映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资产负 债率”、 “费用 率”、 “销售利润率”、 “资本金利润表”、 “营业收入利税表”、 “利息偿还倍数”等。第四条

 按照企业行业的特点, 将所有的会计档案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 分别存档、 保管。

 1.

 会计报表、 财务程序软件、 会计账簿、 “物料、 材料收发结存明细账”、“会计人员 交接单”、 财务计划、 “会计师事务所年审、 验资报告”、 “账户 余额表”等为第一类;

 2.

 借款、 装修、 订货合同, 经济合同分析资料, 工资资料、 成本报表、材料价目 表以及下发文件, 年度、 月 度财务数据备份等为第二类;3. 产品还原表、 日 报表、 验收单、 领用 单、 各类账单、 转拨单、 工作底稿等为第三类。

 第五条

 企业财务部设两个兼职档案员 分管本部门各类档案。

 各业务部门应归档的资料平时自 行管理备查, 到年终列出清单, 统一交兼职档案员 保管,其余属自 行保管的资料应按月 份整理, 于次月 初登记、 造册。

 各档案应分类装订成册、 存放有序、 方便查找, 并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财务报告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GLZD113 页码 2-2 第六条

 建立档案查阅、 借出登记制度, 本部门人员 查阅、 借出要作好登记, 及时归还; 公司 内 其他单位人员 借阅应经财务部经理同意; 店外人员 查阅、借出财务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规定:一类档案保管期为 15~ 20 年; 二类档案保管期为 5 年; 三类档案一般保管 1 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以次年的 1 月 1 日 算。

 第八条

 会计档案保存到一定期限需要销毁时, 应先列出销毁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且销毁清单应和会计人员 交接清单一起长期保存。

 对于未了 结的债权、 债务等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 行保管。

 第九条

 公司 合并、 清算、 撤销后, 会计档案应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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